颍泉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颍泉区,成立于1996年,位于阜阳市中心区域。北至东北与太和县、利辛县相连,南至东南与颍州区、颍东区两区交界,西至西北与界首市、太和县接壤,是阜阳市3个市辖区之一。东西最大直线距离37.9公里,南北最大直线距离28.5公里,辖区总面积648平方公里,总人口70万,截至2014年辖四镇两办两个园区委员会和一个城乡统筹试验区。是欧苏旧址,淮泗名区。颍泉历史悠久,新石器时代晚期的先民们已摆脱“逐水草而居”的境况,在颍河沿岸定居,后逐渐演变为城邑。颍泉区地处中国东部的中纬度地带、黄淮海平原南端、淮北平原的西部 [5] ,地势平坦,自西北向东南倾斜。颍泉区自然地貌属平原型,依其成因属堆积平原中的黄泛平原型,基本上属于颍河黄泛平原亚区的一部分。地貌类型主要为泛滥缓斜地及一部分有薄层黄泛覆盖物的河间缓斜地,颍河闸以下的颍河沿岸又属于中部河间平原区的洪颍河间平原亚区,由于是黄泛低洼地,所以洪涝灾害容易发生。